解旭明,男,汉族,山东烟台人,大学学历,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东营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庭庭长、民三庭庭长、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2015年12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2年9月任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2023年11月任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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