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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中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例会传达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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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1日下午,东营中院召开第一季度刑事审判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了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通报了特邀监督员、律师座谈会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和整改措施,讨论了第一季度工作要点,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审判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中院副院长薄其红主持,专职审委会委员宋继业及全体刑事法官参加。会议强调,要从四个方面加强贯彻落实。

  一是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纪律教育,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和组织制度,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上班期间不得脱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加强思想教育,找准坐标,定准位置,加强自我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认真落实庭长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纪律和审判纪律的监督力度,确保本庭室干警不出问题。

  二是始终坚持司法公开,切实回应司法关切。继续加强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人民陪审员参审三项工作,采取措施,统筹推进,确保每项工作都取得良好成效。对符合庭审直播的案件要积极报送,对选取为直播的案件要做好充分准备,保证庭审效果;凡是符合上网条件的文书一律上网公开,上网要及时,做好核对工作,避免出现瑕疵;大力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一审案件只要符合条件的都要选取人民陪审员参审,确保陪审率达到要求。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院长、庭长办案制度。强化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找准工作着力点,谋划好工作思路,争取工作再上新台阶。分管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并制定计划和目标,加强对审判信息的掌控,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分管院长、庭长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警立足本职、干事创业。

  四是正确看待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对特邀监督员、律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重视,分析原因,找出症结,积极整改和落实。规范庭审秩序,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规范庭审秩序的规定》;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到相关法院和个人;召开律师座谈会,加强沟通,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不得随意打断律师的发言,充分保障律师权益;规范庭审用语和庭审行为,按照确定的开庭时间准时开庭,因故不能准时开庭的,要及时告知和说明。(中院刑二庭供稿)

编辑:文/桑爱红 图/洪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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