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增多的特点,利津县法院加大案件审查力度,从预警、甄别、处理等环节入手,构建立体式防范网络,严防虚假诉讼。
一是诉前预警,积极释明。在立案大厅设立诚信诉讼,禁止虚假诉讼的警示标志,发放虚假诉讼告知书,书面告知虚假诉讼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把好立案关。对依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无法找到被告、需要公告送达的以及集体诉讼案件、原被告不存在实质性抗辩对抗的等特殊案件重点把关。
二是诉中甄别,提高认识,通过专项培训、经验交流、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研究分析虚假诉讼案件的特点,增强办案人员的甄别能力,严把证据关。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疑似虚假诉讼案件,重点审查,要求当事人、证人必须出庭举证质证,并向相关利害关系人通报情况,将异常情况记载附卷。
三是信息共享,联动防范。建立内部通报机制,对虚假诉讼当事人通报各庭室,实现信息互通,严把在执行工作中发现生效文书存在虚假诉讼嫌疑的,加大核实排查力度,必要时暂缓执行,与公安、检察建立联动防范机制,与银行、工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防范,打击虚假诉讼。(利津县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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