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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法院通过拒执罪追究化解执行难题效果显著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6日

  近年来,广饶法院积极借鉴外地法院的成功经验,不断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密切沟通与配合,充分发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成功执结了一批“骨头”案,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1年以来,广饶法院共按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5起,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判,成功执结案件12起,其中一名被执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名被执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从而有力打击了一批拒执犯罪分子,教育震慑了一批潜在的“老赖”。

  一是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平台。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召开由公、检、法分管领导,相关庭、科、队负责同志参加的沟通协调会议,对拟追究“拒执罪”案件的认定标准、办理程序等进行统一规范并联合发文,建立起“拒执罪”追究联动新机制,三部门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对“拒执罪”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是公、检、法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县法院及时将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和法院执行局通力配合,共同行动,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与法院刑庭提前介入,在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确保了打击的有效性。

  三是法院内部及时沟通形成合力。执行局在案件执行中发现可能涉嫌拒执犯罪情形的,主动与刑庭进行沟通,由刑庭对案件证据、线索的查证方向进行指导,对符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条件的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公安机关侦查中需要配合的,法院执行局给予全力配合。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涉及“拒执罪”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报道,配合群众举报、悬赏执行、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良好执行氛围,促使一部分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真正使一批老大难积案得到了执结,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广饶县法院供稿)

编辑:魏金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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