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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法院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8日

  日前,利津法院对本院处理的刑期未满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案件组织了一次“回头看”活动。

  在此次回头看活动中,利津法院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二是从严把握保外就医的人员范围;三是对部分犯罪适用保外就医的情形进行从严掌控,例如,中政委要求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以及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是妥善处理看守所、监狱的拒收问题,坚决执行法律标准,严格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五是定期对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进行监督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六是加强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批准人等的廉洁教育,实行严格责任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利津县法院供稿)

编辑:付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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