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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奔波解纠纷 护航企业促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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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有效保护了辖区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对被执行人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切实以司法力量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事情起因是河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拖欠申请执行人济宁某公司货款300余万元,济宁某公司诉至济宁高新区法院。济宁高新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河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向济宁某公司支付货款3012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与律师费90000元。后河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河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完全履行给付义务,济宁某公司向济宁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与济宁某公司沟通了解到,河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处有四台挖掘机设备可以查封扣押,法院工作人员遂驱车千里前往河南。到达目的地后,发现双方当事人的谈判已陷入僵局,河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有履行生效判决的意愿但又经营困难,无法一次性全部履行,同时又顾忌法院执行信息对其经营造成影响。法院工作人员遂向河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展开释法说理工作,明确告知其只要达成和解并按和解协议履行就不会对其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经法院工作人员不懈努力,并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蹉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均同意以四台挖掘机抵偿部分欠款,对剩余欠款被执行人河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分24期还清,每期最低还款额为7万元。法院工作人员当场将在被执行人河南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处扣押的三台挖掘机(另一挖掘机不在被执行人处)交付申请执行人,并安排车辆进行托运。

  下一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加大涉企业纠纷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涉诉、涉执对被执行人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企业的合法权益,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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